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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份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你们了解了吗?快快收藏,孩子要在上海入学读书的总会用到,希望能帮助到正在看的你!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1. 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 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 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 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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