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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配偶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手续?

积分落户100问
  • 2019-11-21
  • 2312 浏览

问:我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网上模拟打分已达到120分,人事至柜面递交积分申请时,被告知我随配偶办过同住人,无法受理是怎么回事?

上海居住证积分网陈老师回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办理过随员证的同住配偶或子女,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的,可先前往主证人最近一次办理居住证积分的人才中心受理点办理随员证注销手续,注销成功以后再申请首次办理积分。申请注销所需基本材料:1、主证人的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遗失的提供遗失证明);2、已办理过随员证的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事专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至受理点填写《注销情况表》。

随员成功注销后要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手续?

一定要确认好自己的上海居住证积分分值满足120分后再办理积分手续。

1.积分系统注册与登录

2.单位后台,注册、填写个人账号

3.承诺与授权

4.注册个人账号

5.个人基本信息

6.个人简历

7.家庭情况

8.技能职称信息

9.投资创业信息

10.减分与一票否决,完成填写

11.个人登录

12.单位审核

13.审核-提交

14.打印积分申请表

15.提交积分材料(申请材料清单)

16.等待受理

17.审批通过(打印积分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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