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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上海小升初,很多家长都是选择“先考民办,对口公办保底”,但是今年开始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摇号”,也就是说,你选了民办等于自动放弃对口公办优先录取的机会,学区房相当于“作废”了;如果民办没有录取,那就要重回公办池子里重新排序或是统筹入学,进入那些还没招满的本区公办学校。所以上海各区是如何进行统筹排序的呢?
黄浦区对口是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如学校仍有学额的情况下,再安排申请回黄浦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再根据相关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外区小学毕业,居住地在黄浦区,申请回黄浦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排序如下:
1、未报民办,有黄浦学籍
2、未被民办录取,有黄浦学籍
3、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
4、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
5、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
※ 居住地基本就是统筹安排了
6、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
7、其他类,未被民办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徐汇区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优先本区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报名人数超额时,按户籍时间长短排序)。
小升初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
4、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未被民办录取
5、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120分,未报民办
6、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120分,报民办未录取
7、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长宁区公办初中招生方式是小学对口初中,按照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以下几类学生可以参与电脑派位/对口入学:
⑴ 本市户籍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⑵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人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
⑶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留学人员)子女
⑷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
注意:长宁区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区,之前公办学校入学就是靠摇号,所以在报名公办初中之前,公办摇号结果就已经出来了,并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录取结果,所以未被民办录取也不会影响对口结果。具体以5月6日发的《告知书》为准,如果未被民办录取就作废公办摇号结果的话,会在告知书上注明。
静安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的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
小升初录取顺位:
1、本区学籍,未报民办
2、本区学籍,报民办未录取
3、其他类统筹入学
原则上你有静安学籍,就能进对口初中,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外区学籍的学生回静安户籍(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普陀区的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理论上有学籍的都是进入对口公办初中,回户籍(居住)地的按区内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录取排序如下:
1、未报民办,有普陀学籍
2、未被民办录取,有普陀学籍
3、其他类统筹入学。
先看未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
① 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② 选择跨区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1、本区就读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
2、回本区居住地
3、外区就读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
4、回本区居住地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相关手续,审核通过的,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杨浦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不论你户籍是在上海哪个区,只要是杨浦学籍,都是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排序如下:
1、未报民办,有杨浦学籍
2、未被民办录取,有杨浦学籍
3、统筹安排,无杨浦学籍
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对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人户一致优先” 为原则,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到各公办初中。安排如下:
1.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闵行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闵行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5.闵行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办法就读。
6、非沪籍,有上海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统筹安排
7、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随行子女入学
宝山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排序如下(未被民办录取的学生排序排在同类后面):
1、户籍地与实际居住一致
2、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4、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说明:
1.根据今年本区招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入学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截止日期:2020年4月23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随迁子女参照本市户籍操作。
3.由于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第一批公办学校验证后,只安排本细则中第一类学生对口入学,待报民办学校又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第二批验证后,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并按照本区招生信息分类排序和房产年份排序安排入学。如录取民办学校不去就读,则在全区公办学校安置完成后再统筹安排入学。
4.学生实际安置的学校,还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生源分布情况进行整体统筹后确定。
在松江区只要积分达标,非沪籍子女的待遇和本市户籍一致。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入口: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计算器
小升初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4、人户分离,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5、其他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
1.“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5.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6.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入学,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小学统筹安排入学。新来沪的五年级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六年级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8月10日。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学生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学生,由招办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对口入学安排如下:
(一)本市户籍且人户一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初中入学。
说明:
1、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少年按照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
2、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少年升入所在镇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3、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2、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3、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4、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三)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青浦区安置秩序如下: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如下: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其他情况。
排序细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上海小升初的升学方式一般是分成摇号入学、学籍对口或者是户籍对口。对于非沪籍的家长来说,如果所在区是户籍对口,那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会比只持上海居住证的排序靠前。想要让孩子留在上海参加中高考,上海居住证积分也是必不可少的,各位非沪籍家长你们的积分达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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