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模拟查询
落户条件自测
资料在线下载
服务指南纸质版
在上海转学需要什么材料?每年都会有家长询问关于孩子上学方面的问题;上海每个区转学需要的材料和条件不一样;今天就从操作时间、条件细则、以及所需材料等方面向大家介绍各区转学的详细信息!
(一)小学
1、操作时间:7月11日~8月30日,8:00~22: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已就读
非本市户籍在黄浦区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稳定的合法就业记录。
3、不予转学的情况: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152号
6、电话:63271614
(二)初中
1、操作时间:7月12日~23日,8月9日~30日,8:00~22: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已就读
非本市户籍在黄浦区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稳定的合法就业记录。
3、不予转学的情况: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152号
6、电话:63271614
上海落户工具:上海落户条件自动评测系统(点击查看)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评测系统(点击查看)
(一)小学
1、操作时间:7月4日—— 7月5日、8月8日—— 8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或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需申请,待批准后,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起始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6、电话:54361242
7、领取转学通知单时间:8月22日
(二)初中
1、操作时间:7月4日—— 7月5日、8月8日—— 8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或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需申请,待批准后,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起始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6、电话:54361495
7、领取转学通知单时间:8月22日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6月16—6月30日
2、适用对象:
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当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当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根据普陀区转学受理途径和流程,向相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可查询确认,同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一致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外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且居留证地址在本区(《外国人居留证》地址须与学生《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地址相一致),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区内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至区内公办学校。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103室)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6月22日-23日、8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南码头路118号)
(一)小学
1、操作时间:6月24日(周四)、8月26日(周四):9:0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本区户籍从境外或省外迁回就读
从境外迁入本区户籍
首次随家长来沪就读且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已在本区就读
学期中间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二)初中
1、操作时间:6月24日(周四)、8月26日(周四):9:0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本区户籍从境外或省外迁回就读
从境外迁入本区户籍
首次随家长来沪就读且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已在本区就读
学期中间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
6、电话:62787558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7月5日、7月6日、8月26日、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
2、适用对象:
学生户籍随家长迁移到本区的
来沪人员子女从外省市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部门: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5、电话:021-65044272
(一)小学
1、操作时间:6月24日-25日,6月28日-30日 、8月25日-27日,8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3、不予转学的情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4、转学安排去向: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5、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6、受理部门地址: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7、电话:65210617
(二)初中
1、操作时间:6月23日(周三) — 25日(周五)、8月28日(周六) — 29日(周日):上午9:00-11: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21年6月23日)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或学籍(小学)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
7、电话:63061216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转学手续在学期开学和结束前一周,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1:30 。
2、适用对象:
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区;本区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光路120号
6、电话:34972601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6月23日至7月5日,8月25日至31日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嘉定区
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嘉定区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部门:嘉定区教育局
5、咨询电话:39902055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8月21日~24日
2、适用对象:符合材料要求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学生
2、不予转学的情况:
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本市户籍学生在省外就读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受理
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地址: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
5、电话:962066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7月1日~7月14日
验证时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学生须持有效期内本区转入地《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 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疫情期间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转入地居住类房产,并已取得房产证。
积分已达到标准分值的家长须提供《积分通知书》,且子女名字在同住名单中。
上海市居住证地址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不予转学的情况:
起始年级(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所属同一街道(乡镇)的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城区五所街道区域:新城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北)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老城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南)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地址:之后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发布
一对一规划顾问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
一对一规划顾问
更多福利,等你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