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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自动签注必须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后,才予以签注,同时会通过持证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短信;如若持证人的居住地等信息发生变更后不符合签注条件的,则不予签注。收到短信提醒自动签注成功!
办理日期
一年到期续办(卡面日期前30天后60天内)
需要材料
直接拿好居住证到就近的社区中心进行卡面日期更改
办理材料
1、《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需在居住地居委会外口协管员处领取)
2、《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3、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只有办理好了上海居住证签注,保证了居住证一直在有效期内才可以办理继续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进行积分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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