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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办理居住证的小伙伴们注意啦!办理上海居住证前是要先开具住所证明的!大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开具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需要的办理材料
1、房东或朋友《房产证》、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
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办理流程
1、跟朋友或房东讲清楚你的用途,比如办理居住证,或者集体户口迁移到社区公共户等。
2、带上所有证件,陪同房东或朋友一起去《房产证》所属居委会。
3、居委会工作人员查验证件
4、填写寄宿证明,并由房东或产证所有人签字,居委会盖章即可。
房产证种类包括1996年3月1日以前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封面为咖啡色);
1996版、2003版、2009版等三种版本的《房地产权证》(封面均为绿色);
以及1996年至2000年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封面 为黄色)。
《居住证》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房地产权证书有疑义的,可以请办理机构或者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查询结果。
注:如果是买房的话,所提供的房产证应当复印除附图以外的完整信息。商住两用住房以及酒店式公寓的产权证无法申办上海居住证!
《居住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承租市场化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其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单位租赁房),已在房地产登记机构(房产管理管理中心)办理过《房屋租赁合同文件登记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
新申办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双方租赁合同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
办理地址:
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 在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区域在 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注意:
1.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后,需要增加合租人员的,需要先注销先前的备案,再按照新增备案的做法,重新登记房屋备案。
租用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出租 人核发的《租用公房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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